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适,玲珑身段,肌肤赛雪,露出藕臂白得晃眼。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,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。
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眉顺眼,有些怯懦。故而,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,远赛过其他女人,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。
孟婉秀眉毛淡秀,眼睛如盈盈一痕水,长相偏古典美人,温婉端庄。
可这样的长相,放在时下来说,美则美矣,却毫无灵魂,不够时髦,也不够新派。
她不习惯穿旗袍,也不喜欢。不过这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,他让她穿,孟婉秀隻好听话。
傅羡书是她的未婚夫。
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,那时候,孟婉秀也方才九岁。
孟家是书香门第,祖上出过状元郎,在无锡是有些名望的,与傅家世交。
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,性子合名,温婉灵秀,知书达礼,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。
两家父母作主,定下了这桩婚事。
以前讲得好听,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,门当户对的好亲事。可现在潮流变了,这样的婚约改名叫“父母包办”,是“封建”的,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,顶不时髦,顶不新派。
这事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足轻重,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。
他留洋五年,知识渊博,讲外语没有一丝口音,回上海不到半年,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,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门面,专做上等人的生意。
孟婉秀不懂商道,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,讲纺织叫轻工业,做不成大气候,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。[
,他好讲话,也不好讲话,阴晴不定的,谁也拿不准他的脾气。
孟婉秀更拿不准了。
他谈生意,讲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话,信手拈来,风趣横生。可到她面前,傅羡书又好似有说不尽的恶毒话。
他总在嘲讽她。
讽刺她保守,讽刺她不识字,讽刺她总是死气沉沉得像个木偶,万事都听长辈的话,让她往东,就绝不敢往西。
孟婉秀就算真是个木偶,也受不住他的话,一低下头,眼泪就扑簌簌坠下来。
傅羡书尽了恶兴,又会撂下一句“连哭都不敢哭”的话来。
他让孟婉秀清楚地知道,自己对她是有多不耐烦,有多厌恶。
他这样的嘴巴用到生意场上也很有效用,来跟他谈生意的人很快就意识到这个年轻人才俊不凡。
孟婉秀坐在一旁,虽然听不懂门门道道,不过她能听得出,这场生意谈得很顺利。
傅羡书多喝了两杯酒,又叫来几个舞小姐作陪。隔了一会儿,对方就拥着红袍绿腰转进舞池。
旗袍侧边开叉,露出光滑细腻的大腿,男人抚摸上去的时候,女人就会依在男人身上咯咯作笑,满面娇羞。
舞女是女人,傅羡书是男人。所以,他们也在做同样的事,全然不顾孟婉秀在场。
女人浓妆艳抹,在孟婉秀看来,比玻璃瓶里的玫瑰花还要美丽。她扭着水蛇腰,吃了口琥珀色的酒,便扭头去吻傅羡书的嘴。
傅羡书没有动,凸起的喉结滚动,将酒水咽下去,手抚上她的大腿,扯开白色的吊袜带,又低头,重重亲吻在女人的锁骨上。
女人开心地笑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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